一:天津市限购区域划分:
(1)限购区域:
①市内六区: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②环城四区: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
③远郊五区:宝坻区,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蓟州区;
(2)不限购区域:
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开发区,中新生态城,北塘经济区,空港,东疆港保税区,大港;
二:限购细则分析
(1)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不包括蓝印户籍,以下同)限购区域限购2套住宅。
①名下无住房的家庭(包括带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士),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2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②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包括带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士),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③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带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士),只能在滨海新区买房;
④名下无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无子女),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⑤名下已有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无子女),只能在滨海新区买房。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称为蓝印户口,天津市已于年5月31日停止实行。
(2)外地户籍(满足要求,限购区域限购1套住宅)
①外地户籍,在天津近3年内连续缴纳2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并且在天津名下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②外地户籍,有在天津近3年内连续缴纳2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在天津名下已有房的家庭和个人,只能在滨海新区买房;
③在天津无社保或个税证明/社保,或个税证明不满足“近3年内连续缴纳2年”的,无论家庭,还是单身人士也不论是否在天津有住房,都不能在天津买房。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三:商业贷款首套住房、二套住房认定规则
目前天津市执行政策为:认房又认贷
(1)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最长可贷款年限是25年。
(4)在天津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四: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贷款也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首付认定与商业贷款一样,首套房最低首付30%,二套房最低首付60%,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发放;
(2)需要在天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信用良好,家庭名下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以上四个价格取最低值;
(4)异地缴存公积金: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天津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首套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要求首付60%起,最高可贷40万元;
(5)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6)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7)职工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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