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不仅得胖三斤,
也少不了要喝几两
小年夜,您是正在奔赴酒桌,
还是酒已下肚?
唠叨的红法君要嘱咐您
——喝酒千万别开车!
别天真地以为这是人人都知道、
都会遵守的共识
年全年,
红桥法院共受理酒后危险驾驶案件件
意味着平均每3.3天
就有一名酒驾违法者接受审判
(还会有酒后驾驶但侥幸未被查到的……)
我们的马路上时刻潜藏着“酒后杀手”
新春佳节将至,难免饮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酒后驾车更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天,红法君选择了五个酒后“危险驾驶”的案例
案例中的有些行为,真是令人可气又可笑让我们一起看看酒驾的“代价”
关键时刻,那可是要
丢“车”保“我”的!
年11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车辆沿红桥区快速路行驶至某地道内时,遇公安机关拦检,为躲避检查弃车逃跑,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mg/ml。法院认为,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在公安机关临检时弃车逃跑,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量刑时应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我的手,它不听我的使唤!
我发誓,是护栏先动手的……
年8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尹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道路交口以西约米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损坏及车辆受损。经鉴定,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mg/ml。法院判决被告人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系列高危动作,吓唬谁呢?
负隅顽抗,照判不误!
年10月11日5时许,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红桥区某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地道内时,被交警拦检。因刘某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医院采血。在采血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先后采用撞击头部、吞咽戒指、倒地不起等方式阻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采血检查。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mg/ml。法院认为,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被查获后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量刑时均应酌情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面是交警,一面是桥底,
进退两难的我……跳!
年9月7日0时45分许,被告人于某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红桥区快速路某道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某桥下坡附近时遇交警拦检,为逃避检查从桥上跳下,后被交警在加油站附近处查获。经鉴定被告人于某送检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mg/m1。法院判决被告人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还在缓刑考验期,以为酒驾不是罪?
撤销缓刑一起罚,追悔莫及连声叹
年8月16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红桥区某路由北向南行至交口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拦检。经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涉嫌酒后驾车,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测。经鉴定被告人陈某送检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5mg/ml。
另查,年5月11日,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缓刑考验期自年5月23日至年5月22日。
法院认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撤销缓刑,与前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天津红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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