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10月11日至12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讨会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召开。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震作为参会成员代表参会交流,并作了题为《融合提升发展“枫桥经验”以“三性”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交流发言。据悉,大庆高新区法院是东北三省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唯一一家法院。
据了解,大庆高新区法院作为全国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实现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相济与有效衔接。坚持在“枫桥经验”本地化融合、提升、发展上下功夫,从“五凭、五心、五调”工作法到“轮毂调解模式”,再到1+2+N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做法。
据介绍,该院以防控为基点,务求矛盾不上交,突出人民性。分类审核确认调解员、指导员、专家库人员及“两个名册”成员人(家),常态化链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调解以及团体组织调解等有生力量,依托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强化纠纷防控化解能力建设,大量纠纷被稳控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以善治为目标,务求职能不缺位,突出服务性。在统筹推动“五治一体”的过程中,公职部门更多地扮演着指导和服务的角色,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和谐稳定。实行高位统筹、场所专建、网络拓展、法治保障强服务,推行社区调解“网格化”管理,将全区合理划分为38个单元网格,确保每个网格至少1个人民调解室、一个法官联络站,并通过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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