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红桥区公布了年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的相关要求,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为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具体安排

?网上预约登记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年4月6日—4月30日前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将于5月12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您注意查收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感谢您的合作!"

登记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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