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
金湘军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
中共中央批准:
金湘军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
郑伟铭当选和平区区长
年1月14日,在和平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上,郑伟铭当选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
郑伟铭简历
郑伟铭,男,年8月出生,汉族,浙江绍兴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治)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6月参加工作。
.01—.04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挂职)
.04—.10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
.10—.09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正局级)
.09—.03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正局级)
.03—.09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09—.10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01—.07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主任(兼)
.07—.12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主任(兼)
.12—.08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主任(兼)
.08—.06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主任(兼)
.06—.0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主任(兼)
.03—.1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心商务片区管理局局长(兼)
.11—.01和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周波当选河东区区长
年1月14日,在河东区十七届人大十次会议上,周波当选为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波简历
周波,男,汉族,年12月生,四川简阳人,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年7月四川联合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计算机及自动控制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毕业留校,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政治辅导员;
年7月起,先后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干部四处主任科员(其间:.03—.03借调新华社澳门分社、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中澳服务有限公司任二部副经理);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三处正科级干事、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其间:.07—.07挂职任四川省什邡市委常委、副市长,.05—.07兼任什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京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处长、部务委员、副部长;河东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兼)。
年12月河东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信息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向卓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祖文光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
任命袁学民、潘春慧、顾天翊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韩胜军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魏继红、李龙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嘉华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玉红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国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德明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在青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曹桂芬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铁英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名单
(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吉树海的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王知的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祝年、郭建君为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董丽娟的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政府任免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杨秉魁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秉魁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队长(局长);
王耀刚任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郭利平任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院长;
免去王耀刚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利平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
年12月26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茁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茁(女)任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洪世聪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刘建国任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军任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文秀任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建华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宝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占勇天津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
年12月31日
市政协任免信息
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免名单
(年1月13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李森阳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欣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沈奎林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
李庆和、毕俊生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铁英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路艳青同志为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光照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武靖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宝纯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津海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权循刚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竞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小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免去田建国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年1月13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田建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关于王竞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年1月13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王竞、王强、权循刚、朱和慧、李光照、李宝纯、金志毅、曾小平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区管干部任免信息
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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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何鑫等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何鑫任河东区财政局副局长;
俞志国任河东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年10月算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黄建新等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黄建新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晓娟任河东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金莹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
孙晓飞任河东金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年9月算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爱民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爱民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年8月算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毛建等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毛建任河东区人民政府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段睿任河东区人民政府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洋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富民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明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阳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唐家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爽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向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晶任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年7月算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英建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高英建任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年11月算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程德彬等免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程德彬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免去吕南河东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彦奎等免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10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王彦奎、千勇振河东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毛锐任免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24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毛锐任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何家川任职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年12月30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何家川任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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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亚南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年12月30日通过:
任命胡亚南为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王殿禄为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肖革、李锦为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免去尹雪莉的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健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南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年12月30日通过:
任命李健为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华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殿兴的南开区人大常委会体育中心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南开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振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南开区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一百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振任南开区人民政府粮食办公室主任;
韩铮任南开区古文化街管理委员会主任;
郑炳良任南开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华任南开区古文化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东任南开区人民政府向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房晓新南开区人民政府粮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胜南开区古文化街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常建军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印、徐军、祁欣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爱民南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华珍南开区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卫南开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珺南开区人民政府长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年1月19日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
常建军等聘任(解聘)职务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南开区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一百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聘任常建军为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祁欣为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主任;
聘任王爱民为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聘任赵永爱为天津市南开区兴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解聘张广年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开区河长制事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医院领导成员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年1月19日
红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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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彭亮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红桥区人民政府年12月16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彭亮任红桥区人民政府西于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久昕任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征任红桥区人民政府和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谷红庆、刘珺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红桥区人民政府年12月22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谷红庆任红桥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珺任红桥区人民政府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朱建琨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红桥区人民政府年12月22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朱建琨任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鸿毅、徐长青任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红桥区教育教学研究室)领导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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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新玮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一百一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罗新玮任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年12月15日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高学鹏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高学鹏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年1月8日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嘉等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嘉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张馨任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年1月8日
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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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孙乃毅等
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孙乃毅任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高双乐任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瑞栋任西青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许志斌西青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年12月16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顾志昊等
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顾志昊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志起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兰鹏博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伟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到年7月期满);
李悦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小燕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办事处领导成员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年12月28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陈瑞等
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瑞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兰雨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有星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军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边德林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焦中照任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办事处领导成员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年12月28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马红丹等
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红丹任西青区民防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文静任西青区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兼);
王诚任西青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任连庆任西青区赤龙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有勇任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福光任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世海西青区民防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吕洁西青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齐鹏西青区赤龙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潘峥西青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东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爱军西青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康玉松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年12月28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秀芸等
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试用期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秀芸任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鑫任西青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建茹任西青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悦任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牛琨、卢嘉媛任西青区赤龙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年12月28日
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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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石岩华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石岩华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玉舜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丽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辰党办〔〕14号)精神,上述人员涉及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年1月7日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悦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悦任普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江乐泽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守勇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志丹任果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恩孝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宁任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东昱任区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平武区行政学院院长(兼)职务;
免去王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陈振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建忠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英率瑞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辰党办〔〕14号)精神,江乐泽涉及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年1月7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旭东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旭东任区行政学院院长(兼);
李响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苗卫荣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然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曹洪良任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刘春海任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洪赞任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高兆新区行政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年1月16日
蓟州区
蓟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晓东、陶连和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南晓东同志的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陶连和同志的天津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梨木台旅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年12月22日
天津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用的13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段赛颖,女,汉族,年7月生,山西太原人,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市纪委监委厅部室正职(明确为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周鹏,男,汉族,年6月生,河南平顶山人,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市纪委监委厅部室正职(明确为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王志强,男,汉族,年10月生,河北迁西人,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市纪委监委厅部室正职(明确为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袁滨渤,女,汉族,年2月生,辽宁铁岭人,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正高级教师,现任市委委员,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拟任市委工作机关副职(试用期一年)。
孙长华,女,汉族,年11月生,河北唐山人,民建成员,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市级检察机关副检察长人选。
张莉,女,汉族,年12月生,天津市人,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二级巡视员,拟任有关区区委常委。
王晨,男,汉族,年10月生,天津市人,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有关区副区长人选。
于学生,男,汉族,年1月生,天津市人,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拟提名为有关区副区长人选。
陈良文,男,汉族,年11月生,安徽枞阳人,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天津市西青区赤龙南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街工委主任(兼)、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拟提名为有关区副区长人选。
武春平,男,汉族,年2月生,山西洪洞人,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现任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属高等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翠玲,女,汉族,年4月生,辽宁阜新人,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现任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拟任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吴宗保,男,汉族,年12月生,天津市人,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教授、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天津交通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拟任市属高等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勇,男,汉族,年7月生,天津市人,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武装部部长,拟任市管企业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提名为工会主席人选。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年1月21日起至年1月2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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