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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武清区的“8.1”交通事故中,涉事水泥罐车司机孙某、大客车闫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目前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虽然,事故是由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引发的,然而造成乘客多人伤亡后果的主要原因却是是“安全带”的缺失。

安全带“反锁”座位后

带“反锁”座位后

事故当天,驾驶人孙某驾驶重型水泥罐车沿武清区广源道自西向东行驶至与和畅路交口时,与闫某驾驶的沿和畅路自北向南行驶的大客车相撞,导致大客车侧翻,事故造成4人死亡,48人受伤。

经查勘,水泥罐车存在超载、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大客车也存在超速行驶、未让行右方来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认定孙某、闫某分别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二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批准逮捕。

事故交警介绍说:

“车上的安全带装置并未损坏,而是被人为的反扣到座位后面,乘客无法正常使用。如果在事故发生的瞬间,乘客都系着安全带,安全带会将乘客紧紧的‘扣’在座位上,不会有那么多人在车内剧烈碰撞造成致命伤害”。

如果,安全带被每一位乘客正确的使用,就不会有那么人付出宝贵的生命,而肇事司机可能也就不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不系安全带安全无保障

不系安全带安全无保障

汽车事故调查表明,不系安全带是导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相关数据显示: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7.7倍,前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10.6倍;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1倍,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车祸发生后,从汽车内甩出的司机乘客,75%会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有了安全带,可起到90%的保护作用。

而在高速公路,若汽车以每小时公里时速行驶,因意外突然停止,不系安全带的人会以每秒28米速度飞出,遇障碍后足以致命;若飞出车外,撞击固定物或被行驶车辆刮擦,生还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是,如果使用了安全带,结果就大不相同。假设一辆汽车以时速80公里的速度行驶,当它突然撞上前方物体而急剧减速并停车,车上人员会被安全带牢牢“按”在座位上,从而避免了人体由于惯性撞上仪表盘,甚至撞破风挡玻璃掉出车外。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血淋淋的现实一次次敲响了系好安全带的警钟,客车驾驶人在发车前必须检查安全带装置,同时提示全体乘客系好安全带才能出发。

(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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