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津云」
小伙伴们
好消息来了
天津在这些地方要新建和调整一批菜市场啦!
快来看看在你家门口吗?
日前,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
在我市王串场、太阳城、体院北等居民聚集区及水西公园地区、解放南路地区等新建大型居住区选址布局,重点打造一批有体量、有特色、业态全、环境优、数字化的精品示范菜市场。谋划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菜市场,引入多种业态,丰富产品种类,增强传统市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到规划中期,每个区打造8—10家精品示范菜市场,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菜市场建设管理上水平。
通知全文如下:
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加快完善菜市场空间布局,更好发挥菜市场保民生、保基本、保稳定作用,市商务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津城”菜市场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实际抓好《规划》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用地保障
由规划资源部门按照规划层级,将菜市场规划相关配置标准和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确保菜市场用地点位与规模等控制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保障菜市场落位,功能不被挤占,地块不被挪用。各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和修改各项规划中,要严格落实《规划》对菜市场的布局要求,合理配置服务菜市场布局的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停车、消防等设施。
二、落实公建配套
商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新建菜市场严格按照《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12/T-)要求实施建设。在有条件的菜市场应按规范预留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房或智能分类箱柜的场地或空间。开发商在新建居住小区中应确保菜市场与其他配套设施同步随住宅项目进行建设,保障配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确保菜市场建成验收后及时移交区商务部门。区商务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做好菜市场招商等工作,在居民入住后尽快投入使用。
三、集约高效利用
各区要认真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布局菜市场,鼓励利用老旧厂房仓库及低效闲置现状房屋及空地改造或新建菜市场,加快老旧菜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规划》紧密结合我市现状菜市场既有布局和百姓购物习惯,最大程度降低现状菜市场调整给百姓消费带来的不便,对现状菜市场提出了“保留”和“调整”类型,各区要根据《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保障优化路径具备可操作性。对现状不能达到标准化菜市场条件的,要按照《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12/T-)逐步提升。对于居住区入住率低,需求不足导致招商经营困难的菜市场,允许可视情况调整引进其他便民服务业态,但要保留一定的农产品售卖功能。
四、完善相关手续
对保留的菜市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部门研究完善菜市场的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其中,规划资源部门负责菜市场规划用地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确保菜市场依规划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菜市场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菜市场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对建成的菜市场项目进行验收,确保新建和改造项目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和建设质量、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菜市场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菜市场合法经营及食品安全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菜市场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加强对菜市场周边占路经营、外摆外卖的治理。
五、合理调整建设
《规划》重点对菜市场的总体数量和建设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以保障菜市场的基本服务能力。但考虑到规划要与城市变迁和地区发展实际相匹配,《规划》还预留了菜市场规划点位弹性调整空间,各区可结合城市建设实际提出菜市场规划点位修改意见,经市级商务和规划资源部门研究同意后对规划点位进行调整。在本规划期内,对规划中列入调整类的菜市场,各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迁建,先建后拆,不应采取一拆了之,以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六、加强示范引领
在落实《规划》的基础上,各区商务部门要按照严标准、抓建设、创示范、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在我市王串场、太阳城、体院北等居民聚集区及水西公园地区、解放南路地区等新建大型居住区选址布局,重点打造一批有体量、有特色、业态全、环境优、数字化的精品示范菜市场。同时,按照《关于推动菜市场全面提档升级的通知》(津商市场〔〕7号)谋划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菜市场,引入多种业态,丰富产品种类,增强传统市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到规划中期,每个区打造8—10家精品示范菜市场,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菜市场建设管理上水平。
年12月15日
各区都有哪些菜市场保留、新建和调整?
一起看看各区的具体规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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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河西区
河东区
南开区
河北区
红桥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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