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12月3日下午,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全区各机关余名干部在法院大法庭通过直播观看了案件审理过程,以真实案件进行廉政警示教育。

被告人赵某系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旁听人员观看了法庭调查取证、辩论、被告人自述等过程,被告人的陈述和忏悔令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及触犯法律的惨痛教训。

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穆嵩向旁听人员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漏洞以及职务犯罪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提示。通过旁听案件,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领导干部表示将以案明纪,敲响廉政警钟,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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