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和平区、河北区、南开区、滨海新区、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蓟州区发布的级外省回津高中转学通知,文章提到年级及以后高中学生转学变化,供家长参考!
和平区级及以后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就读:
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薄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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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级及以后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就读:
学生须具有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本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同时,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河北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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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级及以后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学生须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其中,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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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级及以后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就读:
学生须具有南开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本区结合实际安排。同时,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南开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本区的级及以后学生,不得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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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级及以后学生转入工作:
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另行安排。
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户籍所在区域对应可报考的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后续请各位转学学生及家长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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