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30日6时,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累计确诊28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6例;重型13例,普通型15例,无危重及死亡病例。疑似病例97例。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人,其中已确诊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第28例患者,男,55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为天津铁路动车客车段职工,与本单位多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为密切接触者。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5日医院,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予以居家隔离。1月27日再次发热,1月28日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第四次检测为阳性,为普通型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既往病例情况

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医院治疗。

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医院、医院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该患者与本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某是密切接触者。

第10例患者胡某某,男,30岁,北京人。1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逗留,24日抵津时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1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0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11例患者田某某,女,55岁,河北区人。1月23日出现发热、鼻塞等呼吸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医院治疗。

第12例患者韩某某,女,79岁,河北区人。于1月24日出现发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13例患者陈某某,男,19岁,河北区人。1月20日出现发热、咽痛症状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14例患者张某某,男,71岁,长期居住武汉。患者于1月19日飞往马来西亚旅游,1月25日23时30分乘机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患者因发热医院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4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同机人员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第15例患者温某某,男,50岁,居住于天津市红桥区。1月23日从武汉到津,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26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5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16例患者陈某某,男,78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1日出现发热,1月23日、24日医院就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取居家隔离措施。1月26再次发热,医院就诊,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6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亲属,系密切接触者。

第17例患者张某某,男,49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后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7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同事,系密切接触者。

第18例患者刘某某,男,43岁,居住于天津市河西区。1月16日到武汉开会,当晚乘机返回天津,因参会人员中有确诊病例,遂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该患者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8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19例患者李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1日乘坐高铁从河南平顶山来津,同车有武汉旅客。于1月25日就诊于天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20例患者杨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于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0例病例。医院治疗。曾与该单位确诊的我市第6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第21例患者杜某某,男,90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1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与我市第9例患者为亲属关系,有明确密切接触史。

第22例患者马某某,男,38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在已采取封闭措施的天津动车客车段封控区内隔离,因流涕、全身乏力、发热,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2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与该单位多名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第23例患者陆某某,男,29岁,居住在河东区,近年在武汉工作,1月21日返回天津。该患者于1月24日出现发热,1月25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3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

第24例患者刘某某,男,21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患者在武汉某高校上学,1月11日从武汉回津。1月23日患者发热,医院、医院,1月28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第24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病情平稳。

第25例患者患者张某,男,41岁,居住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1月19日由武汉出发去马来西亚旅游,25日乘飞机到天津。27日出现发热、咳嗽,体温38.3°C,医院,为普通型病例,医院治疗。

第26例患者王某某,女,46岁,湖北襄阳人,长期在武汉居住、工作,1月22日从武汉来津,1月27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为普通型病例,医院治疗。

第27例患者毕某某,男,35岁,和平区某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同事亲属曾到过武汉,患者1月28日出现发热,就诊于医院和平分院,为普通型病例。

第2、5、6、8例为同一单位职工。其中,第11例患者田某某为第6例确诊患者的家属,第12例患者韩某某、13例患者陈某某为第5例确诊患者的家属,此前均已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健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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