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治和法治社会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教育兴区”发展战略,充分实现我区优质律师资源和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区司法局联合区律师行业党委、区律工委在前期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认真遴选红桥区经验丰富、业务精通、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一批律师组成“红桥区教育系统公益服务团”,以律师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形式,为全区48家学校、幼儿园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
5月27日上午,红桥区司法局联合红桥区教育局、区律师行业党委、区律工委在红星职专礼堂,召开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大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榕、区教育局党委书记赵国庆、局长欧阳敏出席会议,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广星主持会议。全区40余家学校代表、15家律师事务所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39名律师参会。会上,白榕同志、欧阳敏同志先后宣读了入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4名律师作为律师行业的代表接受了学校代表颁发的聘书。
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区律工委主任、天津旗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云福代表全区律师做了表态发言,号召广大律师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甘于奉献,用高效、优质、规范的服务为“教育兴区”战略提供法律支持。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榕同志强调,法治副校长工作是一项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工作,对提高广大师生、家长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具有很大帮助。区律师行业党委、区律工委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负起责、牵好头、带好队,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示范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主动性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和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律师要积极主动与服务学校进行对接,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严格落实《红桥区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兴区”战略部署和“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为学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民事、商事和行政涉法事务处理等领域综合性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家校矛盾、校企矛盾;要严守公益服务的宗旨,提升公益服务的能力水平,坚决贯彻公益服务的理念和宗旨,充分保障服务好广大师生的实际法律需求;要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用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提升红桥区教育系统法治水平和落实“教育兴区”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律师工作科法治宣传科供稿
红桥司法综合编辑
作者/来源:红桥司法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1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