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印发

7月2日

天津各区幼儿园开始正式招生

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招生相关时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点,各幼儿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

招生方式:对于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公办幼儿园进行随机派位。

和平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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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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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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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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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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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时,须提供红桥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坐落地点为天津市)、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天津市预防接种手册)。适龄幼儿所在居民户口簿户主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类型幼儿园原则上不限户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条件,并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向家长公布。

(三)工作安排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实行网上注册报名,如出现注册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进行随机派位,额满为止。

(1)发布信息。6月25日起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网上注册。注册时间为年7月2日—7月4日每天9: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为期三天。

(3)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派位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第二志愿派位,以此类推。报名幼儿如第一志愿被派位至某所幼儿园,将不再参与后面幼儿园派位。

(4)结果查询。家长于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一时间,幼儿园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家长,并联系验证事宜。

(5)验证审核。园所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按照红桥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对入园幼儿信息进行验证审核。

2.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1)发布信息。6月25日起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正式招生。7月2日起有序组织招生工作。

东丽区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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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各街镇招生监督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监督

西青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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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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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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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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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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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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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

咨询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工作邮箱:

nhqjyj04

tj.gov.cn

宁河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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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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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有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开始招生。

(三)招生范围:

1.公办幼儿园

(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按照幼儿园对应派出所划定的范围招生,优先招收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2)各开发区公办园:依据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

(3)企业办幼儿园:在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

2.民办幼儿园: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自主决定招生范围,滨海新区户籍及非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

(四)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要按照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1.公办幼儿园

(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二次招生安排以区教体局发布通知为准,招生办法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

(2)各开发区公办园、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

2.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法执行。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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