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紧急寻人
密接者陈某某、莫某某轨迹公布
广大市民:
年1月15日,通江县收到巴中市疾控中心转发《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入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谢某某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立即对请求协查的密切接触者陈某某、莫某某(系夫妻关系)进行了追踪管理。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月13日
8:55,陈某某、莫某某2人乘坐9C次航班,与新冠肺炎复阳病例谢某某同航班;
12:00,到达广元盘龙机场,下机后在机场外广场等待自驾前来的父亲;13:30,3人自驾前往通江;
16:30左右,3人到达通江县城并在南门廊桥附近桥头餐馆用餐,期间陈某某、莫某某2人到隔壁凤凰仓储超市购物(佩戴口罩);
17:00左右,3人自驾到贾某某(系陈某某叔叔,住诺江镇梨树街号)家中;
17:30,3人自驾前往诺水河镇,于20:00左右到达聂家坝村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14日
11:00,陈某某、莫某某带女儿自驾到诺水河中心卫生院接种疫苗(佩戴口罩);
11:59,3人在诺水河中心小学旁京东便利店购物(佩戴口罩),随后到蕾格丽谷美发店洗头;
12:30,3人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15日
16:15,被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转运前无外出史。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市民朋友:
经流调排查,陈某某、莫某某的明确密接人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与陈某某、莫某某活动轨迹存在时间和空间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向医生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接种疫苗,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
医院:-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
做核酸检测时,请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四川天府健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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