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月22日起,新增划定河东区春华街万春花园7号楼4门,万春花园号楼5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月22日至月24日,春华街万春花园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月9日以来到过春华街道万春花园上述高风险区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发布通告之时起,新增划定红桥区西于庄街祥居公寓7门-0门、西沽街龙禧园0号楼2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月22日至月24日,红桥区西于庄街祥居公寓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西沽街龙禧园0号楼(含底商)和号楼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的居民,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月9日以来,到访西于庄街祥居公寓7门-0门的人员按照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到访西于庄街祥居公寓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的人员自月22日起进行3天核酸日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自月20日2时以来,到访西沽街龙禧园0号楼2门的人员按照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到访西沽街龙禧园0号楼(含底商)和号楼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的人员自月22日起进行3天核酸日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
衷心感谢您对红桥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红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月22日
东丽区关于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自月22日起,划定东丽区万新街蓝天花园小区西区号楼4门、东丽区万新街筑梦居公寓、东丽区军粮城街裕岭嘉园小区3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二、自月22日至月24日,东丽区万新街蓝天花园小区西区、东丽区军粮城街裕岭嘉园小区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三、自月9日20:00以来到过东丽区万新街蓝天花园小区西区号楼4门,自月2日3:40以来到过东丽区万新街筑梦居公寓,自月9日7:00以来到过东丽区军粮城街裕岭嘉园小区3号楼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密切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6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