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桥法院民三庭法官王霞带领合议庭成员一行前往和苑社区法庭,合议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回顾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年1月31日下午,事故造成原告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创伤性脑疝、左右侧肌体肌力下降。原告经过治疗后卧床在家,后诉前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鉴定报告为颅脑损伤致偏瘫四级伤残、颅脑损伤开颅术后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营养期若干、部分护理依赖。在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保险公司针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在鉴定机构出具书面异议说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坚持让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王霞法官提议,原、被告以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能不能来一场同时在场的“沉浸式”现场复查来解决鉴定争议呢?在征询各方意见之后,二次开庭的地址选在原告住所地的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庭前,王霞法官与原告代理人、被告保险公司及鉴定人员一同前往原告家中,再次就鉴定异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复查。保险公司一方派出的医师与鉴定机构法医师分别就争议问题对原告进行了检查,在两位医师的检查下,原告均呈现病理反射,被告保险公司在现场就部分鉴定争议初步达成一致。同时,王霞法官就原告身体的肌肉萎缩程度与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二者达成一致意见。
回到社区开庭后,保险公司针对鉴定问题的异议范围得到缩小,案件顺利限缩争议焦点,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后,被告保险公司对法官查明事实情况、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原告对法官赶赴现场就地办案、解决矛盾纠纷表示赞许。
巡回社区开庭是“3+N”巡回司法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群众的矛盾解决在家门前,不仅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利,也能够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将问题纠纷就地化解,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者:王东强
制作: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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