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做好疫情期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院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01
自年3月14日起,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暂时对外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各派出法庭等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缴费、案件查询、阅卷、接待、庭审、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
02
原定于3月14日(含当日)之后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前会议、庭审、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暂时延期。
03
因疫情防控影响,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04
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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