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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我市红桥区通过打造“三级平台、四级网格”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强大震慑力,做好食品安全联防共治。本报记者赵建伟摄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如何让法治成为一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天津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关键环节,以蹄疾步稳的姿态,让法治成为最闪亮的城市名片。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

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一场考验,如何答好疫情防控的“法治考卷”?天津的答案是: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两部重要法规,一部,是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依法支持并授权政府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针对天津实际,为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支撑。

另一部,是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作为省级人大首部专项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相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卫生风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于法有据才能依法有序。两部法规出台后,市民认真配合单位、小区检查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医院安全、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对所有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做到快捕快诉;法院不等、不停、不放松,采取“云立案”“云庭审”等方式审理涉疫案件……法治,成为全民战“疫”的公约数,也发挥着社会“稳定器”作用,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方能实现一心“抗疫”、胜利可期。

疫情防控,法治护航,这是我市以法治理念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去年,紧紧围绕生态环保、推进高质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中央和市委重大部署,制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2部,改革发展的“堵点”“盲点”,就是立法的重点;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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