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红桥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红桥区人民法院、公安红桥分局、红桥区司法局从全区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资格审查、随机抽选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50名同志为红桥区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10月16日至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来电形式向区司法局或区人民法院反映。
红桥区人民法院联系-
红桥区司法局联系-
红桥区人民法院
公安红桥分局
红桥区司法局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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